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县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
2、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申报或审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
3、负责审批县直各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撤销和换届,负责做好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评先、评优及表彰工作。
4、承担县“双联”办、县驻村帮扶办、县“七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办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党建责任,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2、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2次400人。
3、开展全县驻村干部培训2次520人。
4、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七一”建党97周年庆祝活动,走访慰问机关困难党员330人。
5、统筹协调和督促县级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双联”、“走基层”、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力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直机关工委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县“双联”办,县干部驻村帮扶协调小组办公室、县“七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县直机关工委。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机关工委本年收入合计13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4万元,占100%。
2016年机关工委本年支出合计13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机关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2.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2.7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12.2万元,增长/下降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2万元,下降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95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3万元,占21%;医疗卫生支出3.49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0.97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9.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4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保障缴费、医疗费、奖励金。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2人,共计支出1.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接待3批次32人次0.79万元,外地来苍交流学习接待2批次50人1.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用于扶贫下乡,省市联系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95万元,比2015年减少6.2万元,下降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机关工委公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