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
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级部门、机构及其服务窗口的政务服务工作,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大力推进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从运行模式、服务行为、办公设施、日常管理、投诉受理等方面,突出抓好窗口标准化,促进窗口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开展了项目入驻情况清理工作。二是完成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三是会同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和相关县级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进行了清理,县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保留前置条件562项。
2、抓实乡镇村便民服务。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广元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县3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再次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分批次对中心的机构设置、场地建设、设施设备、服务项目、运行方式、办事制度、人员管理等进一步进行了检查。
3、创新改革行政审批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推进市场准入项目和企业技改项目并联审批,取得了良好效果。从6月份开始,中心“一窗进出、受办分离”综合窗口正式开展工作。
4、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在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和办公自动化工程的基础上,搭建了网上审批平台,积极推行网上资料查询、表格下载,网上申报、预审,实现了部分项目网上审批。办事群众不出户即可在网上提交预申请,避免了情况不明、材料不齐往返多次跑路。
5、做细做实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坚持以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大组织协调管理力度,强力推进并联审批有序高效运行。一是加强窗口间协作。二是把并联审批纳入全过程监督。三是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政务中心收入决算总额3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4万元,占100%。
2016年政务中心支出决算总额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7万元,占60.25%;项目支出130.93万元,占39.75%。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政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5.64万元,增长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政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64万元,增长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政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9万元,占8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万元,占6.11%;医疗卫生支出9.31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29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行政审批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20.14万元,主要用于并轨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9.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6.05万元,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政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32.5%,主要原因是单位采取措施,降低来客接待标准和陪客人数。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量11批次,93人,共计支出1.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到我中心考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主要原因是年底取消用车。
2016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因公车改革中取消我单位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无公务用车。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费用发生在公务用车取消前,主要用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政务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5万元,比2015年减少0.43万元,基本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务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政务中心公有车辆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