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2、根据上级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改革。
3、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和均衡发展等基础工作,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加强学校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实施阳光收费,做好经费预决算,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行为,合理开支学校发展所需的各项经费,确保收支平衡和学校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公开。
5、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开齐开足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和健康教育。
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10、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订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要求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增加学生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培养劳动观念,掌握初步劳动技能;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尊重包容的学校文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学校治理行为;.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季度和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清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确保学校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公开。
二、部门概况
彭店小学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彭店小学本年收入合计47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92万元,占96.86%;事业收入14.88万元,占3.14%。
2016年彭店小学本年支出合计5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7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8.9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8.4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69.5万元,增长17.85 %、支出增加119.06万元,增长30.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9.96万元,增长34.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22.68万元,占8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7万元,占9.77%;医疗卫生支出18.27万元,占3.60%;住房保障支出17.82万元,占3.5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11.9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9.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49.67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18.27万元。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17.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文昌小学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幼儿园保教费、教职工住房租金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捐款(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等的拨款。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校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