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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3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包括宏观经济管理、投资管理、项目资金争取、招投标管理、物价管理、深化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以工代赈、粮食管理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亿元,同比增长16.8%。全县共到位项目资金和各类补助资金42.67亿元(含专项建设基金),占全年任务21.25亿元的200.8%。我局牵头组织完成了《苍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牵头编制了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项目。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实行报告制度管理,建立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平台。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苍溪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和苍溪县粮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556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7.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507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32万元,占18.39%;项目支出4145.21万元,占81.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567.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79.5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4387.96万元、3799万元,增长372.04%、296.67%,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大量实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66.29万元,增长359.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6.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43万元,占17.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4万元,占1.26%;医疗卫生支出30.08万元,占0.64%;住房保障支出35.58万元,占0.76%;农林水支出3460.40万元,占73.8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20万元,占0.54%;其他支出266.22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809.4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机关运行、在职人员工资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9.2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农林水-农业-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5.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相关支出。

6. 农林水-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435.2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

7.粮油物资储备-粮油事务-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5.20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物资储备相关事务支出。

8.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66.22万元,主要用于:清算粮改债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县重大项目的专项督查。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580人,共计支出17.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对我局工作的指导调研和对项目工作的检查。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6.78万元,用于到上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和下基层进行重点项目稽查和价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3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07万元,比2015年增加231.02万元,增长151.9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农林水-农业-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指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相关支出。

12. 农林水-扶贫-其他扶贫:指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

13. 粮油物资储备-粮油事务-其他粮油事务:指粮油物资储备相关事务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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