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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石灶乡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4 来源:陵江镇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3.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抓教育教学工作,获县目标考核二等奖。

2.搞好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3.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做好了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4.迎接均衡发展验收检查,打造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校容校貌美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继续做好学生资助及精准扶贫工作,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部门概况

石灶小学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石灶小学本年收入合计41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27万元,占9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75万元,占3%。

2016年石灶小学本年支出合计45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62万元,占97%;项目支出13.5万元,占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7.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7.8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73.41万元、101.5万元,收支增长23%和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灶小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1.51万元,增长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石灶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68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5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17.94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5.4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9.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4.8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7.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石灶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5%。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0人,共计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部分市县有关部门来校调研用餐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石灶小学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石灶小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石灶小学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16年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住房保障(类):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石灶乡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石灶乡小学校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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