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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4 来源:白桥镇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学校实际,以继承和创新为出发点,通过狠抓日常化的规范管理,切实加强了学校德育和安全工作,使学校整体工作规范有序;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办学实力;开展常态化、实质化的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推进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工作。一学期来,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校园环境明显改善,学校功能进一步健全,教育事业扎实推进,形成了学校良好发展的势头,基本形成了平安、和谐、文明、协调的发展局面。1.抓实教学过程管理;2.严格落实教学六认真,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改革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年级组管理负责制,提升管理效能;3.创建和谐的人文文化环境,加强两只队伍的建设,引领学校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本年收入合计32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8万元,占98.8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2万元,占1.17%。

2016年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本年支出合计30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3.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9.2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05.8万元、77.57万元,各增长32.68%、25.9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职工工资水平有所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57.58万元,万元,占8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2万元,占9.56%;医疗卫生支出10.11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9.61万元,占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7.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单位保障运转费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9.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73万元、津贴补贴10.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0万元、绩效工资76.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4万元、生活补助1.77万元、助学金16.87万元、奖励金0.09万元、住房公积金9.61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0万元金、医疗费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5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46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95万元、、电费1.18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5.01万元、、差旅费2.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8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2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8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工会经费2.1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3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1万元、、专用材料费2.4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2016年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住房保障(类):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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