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稳推进。按照市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县车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助研究制定并落实《苍溪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了车改推进会;印发了《苍溪县保留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苍溪县公务出行保障试行办法》;全县取消各种公务用车104辆,69辆保留车辆已全部移交我局,并全部张贴了“公务用车”标识,磋商采购了“定点保险”3家、“定点维修”3家、完成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及时、高效调配公务用车,7-12月共派遣2500余次,租车1400余次。
二是办公用房调配及时到位。及时的按规定完成了30个机改单位的办公用房调配。
三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狠抓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形成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指导、各级公共机构密切配合、广大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到位。先后建立了节能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评比等一系列制度。三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6月14日,组织十多个单位在县城同心广场,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低碳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70000余份、悬挂大型横幅12条、各街道张贴宣传标语60多条,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县便民服务中心照明灯具全部更换为LED节能灯。五是及时上报数据。组织各乡镇、单位按时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我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
四是县便民服务中心物业监管规范有序。一是健全和完善了机关后勤管理各项制度。我局接手便民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工作后,健全和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督促、管理,定时组织物业公司对办公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把各类安全隐患降到最底限度。三是水电管理工作。抓好便民服务中心水、电、空调等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节能降耗等工作。对各设备实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解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及时更换节能灯管2000余支,最大限度地发挥机关资源的效能,不断提升后勤服务水平。四是加强机关食堂监管工作。在县便民服务中心设职工食堂、接待食堂各一个。通过比选,聘请了专业的厨师团队,对便民服务中心职工食堂进行升级改造,食堂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就餐人数从原来的日平均几十人上升到200多人。严格管理,着力抓好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五是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保安队伍建设,狠抓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杜绝刑事案件、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没有上访群众冲击机关等现象发生。
五是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脱贫帮扶成效显著。为切实加强对驻村帮扶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将帮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成立了由局长杨立彬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帮扶工作队,专题研究驻村帮扶工作10次,会同村“两委”研究制定贫困村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每月重点工作,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到村调研指导,全局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9户贫困户。帮助解岭村建成300亩猕猴桃园区,成立专业合作社,协调水务部门解决人饮项目一个,硬化村组道路4公里,完成2口山坪塘标改,8户易地搬迁户新建房完工,完成村活动室、卫生室的升级改造,建成5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引导8户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以以购代捐形式购买贫困户鸡鸭等农产品6000元、积极开展慰问活动并送去价值11400元慰问品、为贫困户助农抢耕3次。省市县领导对我局帮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6年11月,解岭村顺利通过了省市县脱贫验收。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105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9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我局本年支出合计126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96万元,占84%;项目支出207.08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57.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6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44万元,下降4.03%,本年支出增加357.16万元,增加39.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7.16万元,增长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77万元,占9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3万元,占1.85%;医疗卫生支出2.95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18.49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2016年决算数为207.08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费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12.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3.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18.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89.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全县大型接待增多,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86批次,近41080余人,共计支出789.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5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8.69%,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1日车改后,我局负责全县公务用车保障事宜。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1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5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2.54万元,用于全县公务用车保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7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305: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以及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2: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住房保障2210201:指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10350: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