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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4 来源:白鹤乡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了学校队伍组织建设,建设了一支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一支纯洁的教师队伍;

3、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4、扎实开展扶贫工作,使各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5、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高了教师综合业务质量;

6、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7、安全工作、稳定工作、教育宣传工作、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二、部门概况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本年收入合计48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94万元,占99.2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万元,占0.75%。

2016年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本年支出合计52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76.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3.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89.74万元、124.96万元,增长23.18%、32.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4.96万元,增长3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423.40万元,占82.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8万元,占9.80%;医疗卫生支出19.77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20.21万元,占3.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23.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3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9.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幼儿保教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2016年度的基本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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