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苍溪县中医医院成立于1979年12月,属国家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是全县中医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及基层指导中心,设有内、外、妇、儿、五官、口腔、骨伤、肛肠、肿瘤、针灸康复等临床科室和药剂、放射、检验、病理、放疗、CT、超声等医技科室。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二是主动适应了新医改新形式,加强了医院内涵建设,提高了医院的服力能力;三是巩固了“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人创建成果,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提高了医院的竞争实力;四是致力特色专科建设,准确把握医院的发展定位,彰显了中医药的特色服务优势;五是加强了人事管理,做好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储备工作,为医院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保障;六是加大了项目的争取力度,为医院的持续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七是加强了平安医院建设,为患者和职工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
二、部门概况
县中医医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中医医院本年收入合计10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1.72万元,占8.69%;事业收入9889.28万元,占91.3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县中医医院本年支出合计1153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0.72万元,占98.37%;项目支出187.76万元,占1.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中医医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41.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1.7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162.78万元,收入、支出各增长2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中医医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78万元,增长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中医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9万元,占30.98%;医疗卫生支出571.98万元,占60.74%;住房保障支出77.95万元,占8.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8.4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2016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3.3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2016年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384.2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2016年基本工资的60%部分。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3.76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取消药品加成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的中医老年病科建设和省级第五批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77.9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2016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中医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无(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中医医院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中医医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中医医院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医疗业务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编人员2016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编人员2016年的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本单位支付的在编人员2016年基本工资的60%部分。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本单位使用的2016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取消药品加成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本单位实施的2016年的中医老年病科建设和省级第五批老中医药专家师承项目。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编人员2016年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中医医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