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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浙水乡中心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4 来源:浙水乡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素质;

3.着力提升教育质量,积极开展“两学一做”活动;

4.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党的惠民工程;

5.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硬软件提升;

6.学校其他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概况

浙水小学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浙水小学本年收入合计33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13万元,占97.8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5万元,占2.15%。

2016年浙水小学本年支出合计35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2万元,占99.15%;项目支出3万元,占0.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浙水小学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6.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1.4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32.15万元、21.35万元,增长10.9%、6.6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水小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15万元,增长1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浙水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74.03万元,占8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占10.06%;医疗卫生支出17.05万元,占5.05%;住房保障支出13.29万元,占3.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8.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教师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助学金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7.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3.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浙水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0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0。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浙水小学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浙水小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浙水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水小学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幼儿园保教费收入。

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小学教育。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学校养老保险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学校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学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9.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苍溪县浙水乡中心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浙水乡中心小学校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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