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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4 来源:县红十字会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开展“三救三献”等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工作年度任务。全年共开展培训281个班次、培训2508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9.6%。

2、开展“三救”及社会募捐工作。我会通过“博爱一日捐”和“扶贫日”活动,募集资金237(含定向)万元。全年救助大病患者135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救助贫困学生30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了陵江、东青、八庙等39个乡镇的部分贫困户。

3、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顺利开展。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登记入库85人,遗体捐献登记6人。 成功捐献干细胞1人。成功捐献器官1人。

4、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全年为八庙镇王家口村和53户贫困户送去帮扶物资3万余元,与县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改变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科技培训,帮助规划发展产业。

二、部门概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5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6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7元,占42.21%;项目支出90.42万元,占57.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8.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6.4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92.5、90.83万元,增长41.51%、41.9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4.42万元,增长32.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9万元,占96.38%;医疗卫生支出2.37万元,占1.53%;住房保障支出3.23万元,占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工作的项目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途:上级检查调研“救灾、救护、救助”及项目工作和红会系统学习交流等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20人,共计支出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工作、救灾、救助和宣传等工作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红十字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桌、电脑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红十字会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54.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得分95分,从自评情况来看,本会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和机关正常运转。但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工作经费与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红十字宣传针对性有待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和“博爱梨乡”公益品牌社会影响力还需继续提升。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2016年基本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医疗保险。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6年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红十字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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