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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溪小学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7-08-24 来源:桥溪乡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以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

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3、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

教育工作成果。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

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抓教育教学工作,获县目标考核二等奖。

2、搞好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3、做好了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4、紧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正在稳步向前推进。

5、配合搞好了桥溪乡的教育扶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

桥溪小学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桥溪小学本年收入合计42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46万元,占9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67万元,占2%。

2016年桥溪小学本年支出合计45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62万元,占95.3%;项目支出21.21万元,占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桥溪小学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9.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3.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32万元增长18.7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4万元增长20.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桥溪小学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9.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3.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32万元增长18.7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4万元增长20.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桥溪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0.04万元,占8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0万元,占10.64%;医疗卫生支出19.62万元,占4.42%;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占3.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205(类)02(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229.53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205(类)02(款)03(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30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205(类)02(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21.21万元,主要用于特岗教师待遇。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47.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9.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

4.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9.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桥溪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共计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桥溪小学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桥溪小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桥溪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桥溪小学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1.21万元,全部用于特岗教师待遇,覆盖率达到100%,自评结果为100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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