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各项有关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并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与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各级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与创新,有力促进了全县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工程,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不断满足群众教育需求;
(三)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工程,夯实学生全面发展基础;
(四)实施职业教育提升工程,服务苍溪经济建设;
(五)实施教师队伍优化工程,提升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六)实施学校安全工程,创造安定和谐的育人环境;
(七)加强综合保障工作,推动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二、部门概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76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7.25万元,占99.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2.05万元,占0.8%。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753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52万元,占12.34%(教育支出858.18万元,占9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万元,占2.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占3.27%);项目支出6604.15万元,占87.6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占0.27%:教育支出6247.15万元,占94.59%:科学技术支出310万元,占4.69%;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0万元,占0.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567.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71.6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780万元,增长1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80万元,增长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1.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占0.2%;教育支出6843.28万元,占94.1%;科学技术支出310万元,占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万元,占0.4%;医疗卫生支出15.2万元,占0.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0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16年决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支出。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款)行政运行,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其他普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6843.28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学校建设等。
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6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0.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2.5%(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998人,共计支出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8%。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9万元,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教师工资及公用经费。
9.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教师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