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以实施小学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3、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是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抓教育教学工作,获县目标考核一等奖。
2、搞好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3、做好了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4、紧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正在稳步向前推进。
5、做好了学校的资助工作,并配合搞好了东溪镇的教育扶贫工作。
6、继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东溪镇中心小学校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东溪小学本年收入合计87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95万元,占97%;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9.24万元,占3%。
2016年东溪小学本年支出合计9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01万元,占98%;项目支出11.7万元,占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经营支出0万元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东溪小学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40.9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0.22%;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30.6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48.4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溪小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5年相比,增长48.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东溪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706.39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6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30.8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7.9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2.教育(类):普通教育2016年决算数为706.3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694.69万元,其他普通教育11.7万元。
3.科学技术(类):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6年决算数为65.36万元,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6年决算数为30.88万元,全部用于交单位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类):2016年决算数为27.98万元,全部用于:交单位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东溪小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3.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5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8%,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80人,共计支出1.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交通费0.21万元、住宿费0.54万元、用餐费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2015年决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溪小学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溪小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溪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溪小学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其他普通教育(项):指本单位2016年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住房保障(类):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东溪镇中心小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东溪镇中心小学校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