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执行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城镇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规划;对行道树、绿化带、广场、公园等绿地进行日常管理;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广元市绿化养护二级标准,做好91300平方米公共绿地、8300株行道树、8710平方米生产苗圃的养护工作。
2、完成东城转盘花园、77队驾校外街心花园改造,种植灌木600平方米,栽植鲜花200平方米、栽植草皮600平方米。
3、为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在同心广场摆放鲜花20000盆。
4、为迎接梨花节,对全城绿地进行补植,栽植灌木500平方米、麦冬2000平方米,栽植鲜花700平方米。
5、高速路出口沿线栽植三角梅900多株。
6、全城桥墩立体绿化栽植爬山虎5000株。
7、完成县委机关园、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机关花园的改造补植。
8、开展了大规模行道树修剪活动。
9、开展了江南片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日常监管。
二、部门概况
苍溪县园林管理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7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62万元,占93.3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79万元,占6.61%。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24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6万元,占50.05%;项目支出114.15万元,占45.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6.62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6.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29.14万元和99.14万元,2015年持平和2016年增加了7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14万元,增长7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占3.5%;医疗卫生支出7.24万元,占3.1%;城乡社区支出114.15万元,占48.24%;农林水支出96.79万元,占40.91%;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3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7.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障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1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也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96.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方面。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各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99万元增加了6%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10人,共计支出2.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局检查,支出费用0.2万元;接待市园林处调研,支出0.32万元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99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我所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根据里程核定油耗,严格审查维修费用。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用于园林绿化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农药肥料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苍溪县园林管理费用所公有车辆3辆,全部为园林绿专用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费(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园林管理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园林管理所
2017年8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