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详情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5 来源:县教育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校的基本职能是教师培训、电大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三个方面。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是教师培训工作,我县共选派了1923名教师参加了国培,选派校长、教师845名参加了省(市)培训,举办各类县级集中培训班19期,组织名师、导师下校送培和指导开展校本培训22次。

2、是电大学历教育工作,较好完成了省电大给我校下达的招生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了省电大的教学工作,为我县的学历提升和人员文化素质提升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3、社区教育工作方面,我们社区学院与各社区教育学习中心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全县社区教育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走到了全市和全省的前列。各社区教育学习中心主动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4、驻村帮扶工作落到实处。送去帮扶资金及化肥。

5、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二、部门概况

我校属独立的法人机构,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苍溪电大、苍溪社区教育学院、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418.44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培训支出。其中进修培训支出346.61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39.82万元。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本年收入合计41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44万元,占100%。

2016年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本年支出合计41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4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8.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8.4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84.44万元,增长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44万元,增长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61万元,占8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2万元,占9.6%;医疗卫生支出16.07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15.93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16年决算数为346.6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及社区教育,含学校全体职工的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6.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5.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209人次,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教师培训请专家及培训者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等、电大督考教师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