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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5 来源: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承担由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承担县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体育总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省体育局设在我县的体育彩票管理站的监督管理。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大力实施国民体质提升计划,强力推动社会体育跨越发展。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均成立了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和健身队;新批准成立县足球协会1个,全县体育社团总数达26个,开展健身活动超过2000场次累计10.6万人次;组队参加市级以上赛事12次累计530人次;选派群众体育骨干参加各类培训,完成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13人。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成功举办2016“迎新春”拔河大赛、2016年全民健身暨“庆三八”女子长跑活动、“梨花节”系列体育活动、2016年春季山地自行车爬坡赛、县第二届职工工间操比赛、2016苍溪广场健身舞大赛、2016“苍溪农商银行杯”国际女篮对抗赛、2016苍溪国际拳王争霸赛、县第二届环亭子湖山地自行车赛、县第十一届篮球联赛等40余次全县性大型赛事。

三是大力实施体育惠民计划,让更多群众投入健身。先后到全县所有乡镇和陵江一小、三小、五小等学校开展“送体育下乡”“送体育进校园”活动累计80余次,举办乡镇篮球赛74场次,深入各乡镇现场培训太极拳超过2000人次。完成56个精准扶贫贫困村健身路径任务;自建农民体育健身路径30套;加强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全年完成各类体育场馆免费开放15.6万人次。

四是积极备战省十三运会。组建7支县训练队,新注册运动员180人,目前全县共有265名注册运动员,现有31名运动员在省训练;组队参加年度省锦标赛取得6金11银8铜的创历史最好成绩;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全年发放训练补助及奖励资金45万元;投入60万元对体育场馆改建、新建,以保障日常训练。成功承办2016年“苍溪农商银行杯”四川省青少年射箭锦标赛。

五是切实抓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全年完成体彩销量1400万元。

二、部门概况

县体育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体育局本年收入合计162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52万元,占9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6.42万元,占8%。

2016年县体育局本年支出合计89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2万元,占13%;项目支出774.54万元,占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体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58.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5.4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41万元,下降8%;支出增加221.09万元,增长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体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6.41万元,下降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体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0.03万元,占96.9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万元,占2%;医疗卫生支出3.96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5.59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7.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90.05万元,主要用于:县体育馆日常运行维护、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28.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8.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6年决算数为9.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16年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16年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体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5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73%,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40人,共计支出1.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县等部门相关工作调研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体育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5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3万元,比2015年增加33.43万元,增长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体育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主要用于:县体育馆日常运行维护、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主要用于: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16年医疗保险费用。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16年住房积金费用。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苍溪县体育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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