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指导、联络、协调、服务我县各文艺家协会和文艺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是组织召开县文联工作会,组织和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学术研究活动,促进我县学术交流。
三是制定组织和实施我县重大文艺活动和创作规划,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生活,加强艺术实践,培养文艺优秀人才,出文艺精品,为我县经济和文明建设服务。
四是搞好我县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办好《梨花雨》杂志,指导各协(学)会,不断发现培养扶持文艺新人;组织实施我县各类文艺评奖活动;表彰奖励我县各类优秀文艺成果,促进文艺的不断繁荣。
五是加强与我县各协(学)会、文艺界人士和兄弟县文联的联系,积极开展文艺交流活动,利用文艺人才优势,开发利用文艺资源,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文艺繁荣和经济的发展,提高苍溪知名度,充分发挥文联的作用。
六是维护宪法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开展维护作家、艺术家知识产权等正常权益工作;
七是加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与文艺界的民主协商和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文艺事业。
八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文联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文艺培训。开办“苍溪文艺大讲堂”,拟定每季度开展一次文艺培训活动。
二是抓好文艺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计划全年开展3-4次文艺交流活动。
三是抓好采风创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主抓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农业园区建设、旅游开发等开展采风创作活动。梨花节期间,邀请省内知名书画家,到苍溪开展采风创作交流活动。
四是抓好展览活动。组织县美术家协会会员开展一次写生创作活动,举办一次写生作品展。
五是抓好重点作品创作。牵头抓好“水墨苍溪.醉美梨乡,古今百诗百画”美术作品创作生产,并编辑出版。积极引导文艺协学会及其会员积极创作文艺精品,参加各级文艺组织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冲刺“五个一工程”和“巴蜀文艺奖”等重大奖项。
六是积极开展文艺惠民。坚持开展春节期间写春联、送春联的活动;坚持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送文艺进校园、农村、社区、企业等活动。
七是搞好文联换届。搞好文联及其协学会换届工作。
八是办好文联会刊《梨花雨》和“苍溪文艺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文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文联本年收入合计6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3万元,占76%;年初结转和结余15.42万元,占2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县文联本年支出合计6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5万元,占65%;项目支出21.42万元,占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69.23万元,收入减少5.8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3.62万元,支出减少2.86万元,压缩一般性支出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88万元,减少10%,人员减少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7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1.3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44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3.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并轨后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交流考察,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8人,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交流考察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文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文联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机关拨款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厅(室)相关机构事务(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住房保障(类):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