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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融资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5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融资办职能简介

1、负责融资政策、渠道、平台、工具和外地融资经验的研究运用。

2、负责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工作,指导全县企业和“三农”产业的融资工作。

3、负责协调县内金融机构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营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提供服务。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融资工作。围绕县委“十件大事”和全县重点项目融资融券,制定项目融资专项方案,专班对接落实,完成六件“大事”和三大重点项目44.2亿元(已到位19.3亿元)的融资。一是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5.1亿的融资。二是完成了嘉陵江河道整治项目6.6亿元的融资。三是初步完成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4亿元融资。四是石家坝污水处理厂0.25亿元基金基本落实。五是完成5亿元政府债务平滑基金组建工作,实现首笔1.66亿元资金投放。六是成功引入成都天府商品交易所在我县建成全国首个红心猕猴桃交易中心,日均交易额达3000万元左右。

2、金融工作。11月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248.16亿元,比年初增加26.39亿元,增长11.9%;各项贷款余额108.82亿元,比年初增加11.2亿元,全年开展3次集中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大力实施金融“三百工程”,共投放信贷资金8.84亿元,支持帮扶重点项目3个,中小微企业3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4家,16个专合社,36个专业大户。成功组建广元市苍溪县普惠融资担保公司,共办理担保业务14笔,担保金额2880万元,在保余额14笔,金额2860万元,标志着我县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

3、民营经济工作。全年向我县重点企业发放文件选编,及时让民企了解政策;深入企业50余次,对我县民企法人的联系方式进行登记造册,搭建沟通平台;积极推出两家企业作为我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受理各类民营企业的投诉5件,已经成功处理四川中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反映的有关部门不经协商擅自拆除广告、西南华晖工业有限公司反映的厂区护坡整治、场地平整补助款未兑现、房屋产权办理2件信访;紧抓民营经济工作,不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民间投资等各项指标全市领先,荣获“全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县”的光荣称号。

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办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融资办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融资办本年收入合计8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

2016年县融资办本年支出合计8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5万元,占56%;项目支出36万元,占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融资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1.7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75万元。2015年未成立,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融资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5年未成立,无收入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融资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8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1.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44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专项业务活动(项)和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74.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后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融资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45万元,2015年未成立,无支出。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418人,共计支出4.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金融、融资工作来客调研、考察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万元,2015年未成立,无支出。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用于金融、融资、民营经济工作集体公务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融资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融资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融资办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机关拨款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厅(室)相关机构事务(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住房保障(类):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融资办2016年决算公开附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融资办公室
2017年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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