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指导村(居)民委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49个,获得投资金额9000多万元。全年生产总值达到5.87亿元、同比增长9%。累计发放产业周转金74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近400户约1200万元。全年完成县定脱贫人口495户1514人、省定脱贫人口367户1128人及白石、梁凤两个贫困村的脱贫摘帽。大力发展猕药套种模式,完成新植猕猴桃2700余亩,种植黄精白芨等中药材1200余亩。全年完成19个村硬化道路41.73公里,新建防旱池56个、标改堰塘18口、整治病险堰塘4口、渠系标改2600米、配套建设田间作业道4.8公里;完成梁凤、白石两村农网改造工程;全面改善全镇16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农户51户162人、完成农村危房旧房改造296户、D级危房改造72户;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000余亩。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55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1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94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20万元,占52.91%;项目支出914.34万元,占47.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歧坪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51.1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4.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137.74万元、150.75万元,下降8.16%、7.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7.74万元,下降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35万元,占26.31%;公共安全支出4.9万元,占0.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05万元,占2.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1万元,占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25万元,占5.57%;节能环保支出30.00万元,占1.56%;城乡社区支出210.58万元,占10.94%;农林水支出782.12万元,占40.64%;住房保障支出20.16万元,占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人大办公费、人代会会议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人大办公费、人代会会议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08.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工资、绩效奖、办公经费、商品服务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4.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政府维修、场镇环境卫生整治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4.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政府基层政权建设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共青团委、妇联工作经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2.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工资、办公经费、商品服务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4.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项目支出,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23.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广播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文化站免费开放等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文化共享工程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民政定补人员抚恤金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7.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民政伤残抚恤人员抚恤金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1.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困难救助、解三难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1.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5.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临时救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23.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计生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8.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计生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7.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城乡医疗救助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8.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农村贫困人员医保个人缴费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场镇污水管网建设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1.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村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歧坪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3.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歧坪镇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权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2.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歧坪镇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歧坪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7.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19.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财政支农项目等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6年决算数为2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村山坪塘建设、维修项目等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歧坪镇脱贫攻坚专项项目等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671.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村组干部报酬390.02万元,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村办公经费和运行经费281万元等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3.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商业流通事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0.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4.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9.6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检查增多。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1175人,共计支出6.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猕猴桃产业工作、扶贫工作以及其他工作迎检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5年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歧坪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歧坪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85万元,比2015年减少95.95万元,下降28.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歧坪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0.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政府办公用品、政府办公楼加层、场镇基础设施修建以及向社会购买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歧坪镇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45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乡人大办公费、人代会会议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共青团委、妇联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共产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指政府用于文化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政府用于文化部门开展其他文化工作的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文化共享工程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民政定补人员抚恤金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用于民政伤残抚恤人员抚恤金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用于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指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用于社保登记工作的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乡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指政府用于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指政府用于农村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指政府用于计生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场镇污水管网、节能减排建设工程的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用于村建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政府用于场镇基础设施维护、建设的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场镇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的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权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项): 指政府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的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政府用于农业上防灾减灾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指政府用于水利防汛上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政府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上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政府用于农村基层组织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运行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只政府用于单位商业流通事务工作上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