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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5 来源:石马镇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指导村(居)民委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县政府“2344”发展方略,紧紧围绕“三园两线两集镇”发展规划,加快庭院经济建设,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石马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一是致力稳中求进,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二是致力规划先行,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三是致力项目争取,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四是致力脱贫攻坚,如期实现退出验收,五是致力民生事业,筑牢社会保障体系,六是致力新风培育,深入开展六化行动。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本年收入合计74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0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79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64万元,占33.86%;项目支出528.60万元,占66.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石马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49.0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99.2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95万元,减少3.7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28万元,增长6.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91万元,增长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76万元,占30.83%;公共安全支出0.52万元,占0.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4万元,占4.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6万元,占11.2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08万元,占3.09%;城乡社区支出13.72万元,占1.76%;农林水支出346.79万元,占44.41%;住房保障支出10.01万元,占1.28;其他支出20万,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人大办公费、人代会会议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人大办公费、人代会会议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6.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工资、绩效奖、办公经费、商品服务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3.4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政府正常运转个各项开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政府维修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财政业务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群众文化、妇联工作经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4.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工资、办公经费、商品服务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文化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文化氛围的打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广播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文化共享工程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民政定补人员抚恤金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民政伤残抚恤人员抚恤金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临时救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范围暴雨洪灾救助应急抢险工作。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计生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如城乡医疗救助等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村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4.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水利(款)防汛(项): 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312.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村组干部报酬,项目支出如村办公经费和运行经费等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8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五峰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7.3%,减少主要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等。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864人,共计支出4.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内接待106批次,864人。主要用于接待猕猴桃产业工作0.9万元,扶贫工作1.91万元,其他工作开支的接待费1.7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护与保养。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石马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石马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6万元,比2015年减少99.71万元,下降78.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石马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政府办公用房的修缮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石马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办公费、人代会会议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镇人大代表视察费、人代会会议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机关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改善办公条件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用于群众文化、妇联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共产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广播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文化共享工程的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社保登记工作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民政定补人员抚恤金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用于民政伤残抚恤人员抚恤金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用于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计生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乡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政府用于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农村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村建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政府用于农村基层组织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运行经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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