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是: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受理控告申诉,查办违纪案件,加强警示教育。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坚决推进作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作风规定;二是坚决整治不正之风。三是攻坚推进阳光问廉。四是积极营造良好环境。
2、坚决惩治腐败问题。一是畅通渠道、化解信访;二是抓早抓小、红脸出汗;三是有腐必反、查处案件;四是以案明纪、治本固源。
3、坚决强化源头治腐。一是全面健全惩防体系;二是深入开展系统治理;三是扎实推进“两大平台”;四是不断完善三大机制。
4、坚决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党风廉政宣传持续用力;二是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廉政文化建设;四是加强宣传平台建设。
5、坚决推进体制改革。一是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落实监督责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四是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五是做好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6、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四是加强纪检干部培训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苍溪县纪委属于县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电教中心无独立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621.8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62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6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09万元,占59%;项目支出256.77万元,占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1.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1.8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8.8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的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57万元,占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9万元,占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4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5.36万元,占2.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按单位支出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例如: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94.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117.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职工提供福利保障、购买办公用品、出差、开会、水电、邮电等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室维修,以及开展办案活动的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9.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15.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改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明察暗访、办案取证等工作开展。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1万元,与2017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纪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皆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纪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指县纪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县纪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县纪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纪委机关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