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苍溪县公安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主要职能是:(1)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2)侦办刑事案件;(3)负责治安管理,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治安保卫警卫;(4)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侦办涉毒犯罪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5)依法开展出入境管理;(6)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7)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8)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10)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指导、犯罪侦查和应急处置;(11)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12)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承办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实现新提升。一要聚焦政治稳定,提高对国内安全风险的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和依法妥善应对处置能力。二要聚焦社会稳定,全面强化疏导化解和源头稳控。三要聚焦网络稳定,快速启动响应机制,依法果断处置,全力维护互联网公共秩序稳定。
二是深化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在平安建设上实现新跨越。一要严厉打击犯罪,努力实现精确打击、合成打击。二要坚持立体防控,消除盲区、盲点,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三要深化隐患治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转型升级,更好地实现“共治共享”的新局面。
三是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在护航发展保障民生上取得新业绩。一要服务经济发展,用公安工作的最大成效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二要深化警务公开,主动把公安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要优化服务职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满意,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全力在实现公平正义上实现新进步。一要树立法治思维,提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健全执法机制,实现对执法执勤的精准管控,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三要改进执法方式,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佳融合。四要提升执法素养,不断增强民警适应严峻执法形势和处理复杂执法问题的能力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是深入推进改革攻坚,全力在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上实现新突破。一要做强做实派出所,更加强化公安工作基础。二要提升警务实战水平,强化日常演练,进一步提高实战处突整体水平。三要完善公安管理体制,实现机构设置合理、警力配置科学、管理权责相当、民警创造力和活力增强的公安机关新体制。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全力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气象。一要强化政治建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要强化堡垒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三要强化素质强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带来的新变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29个,其中行政单位2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纪委(监察室)、政治处、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4个机关科室,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情报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大队10个一线执法大队,看守所、拘留所2个拘押收教场所,陵江、东城等13个派出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506.9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550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6.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支出预算550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6.56万元,占93%;项目支出390.37万元,占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06.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6.9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16.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06.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91.89万元。主要是人员政策性调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816.46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24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25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136.99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426.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37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预算调整中,地方财政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办理户口证件工本费、350M基站信息传输服务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件侦破特别侦查费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宣传、涉毒人员管控、无毒害创建、社区戒毒康复方面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2.40万元,主要用于移动警务通服务费、治安卡口信息传输租线服务费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火车站综合执勤室业务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32.6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四级专网租线服务、派出所政务外网租线服务、天网信息传输租线服务、亭子电站监控服务费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拘留所被拘押人员给养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17.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1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7.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下降40%。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8%,主要原因是工作实际需求增多、市场车辆燃油价格提升、车辆逐步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46辆,其中轿车24辆,小型载客汽车(面包车)2辆,越野车4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运兵车)3辆,斗式载货汽车(皮卡型)13辆。
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待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追加下达后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用于46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单位)侦查办案、接警处警、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苍溪县公安局及下属29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7.2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50.40万元,下降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公安局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待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追加下达后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苍溪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待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追加下达后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公安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0.3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公安机关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治安管理(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刑事侦查(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禁毒管理(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网络侦控管理(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
反恐怖(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网络运行及维护(项):反映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赁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