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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1-31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苍溪县委党校职能简介

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培)训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使用建议。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府的部署,对全县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受县委委托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研讨县委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

(二)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校要全面完成县委安排的干部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搞好科研工作,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实效,搞好县委党校(红军渡干部学院)迁建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县上给我校下达的其它职能目标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属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培训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党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226.4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收入预算22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4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支出预算22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2万元,占71.91%;项目支出63.59万元,占28.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41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4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5.9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教育支出188.74万元,占8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7万元,占9.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1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8.09万元,占3.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88.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现纳入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因单位无公务用车,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苍溪县委党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委党校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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