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本县机关事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部门(单位)、乡镇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拟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
3、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部门(单位)、乡镇的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重大会议的会务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7、负责集中办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美化等事务管理。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苍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拟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二是负责全县重大会议的会务服务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四是负责集中办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美化等事务管理;五是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60.6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收入预算136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支出预算136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7万元,占83%;项目支出230.51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0.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0.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15.68万元。增加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聘驾驶员工资及驾驶员差旅费全额纳入我局2018年当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7.14万元,占96.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4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5.80万元;占0.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317.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3.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0.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61万元、津贴补贴34.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2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43万元、住房公积金5.80万元、奖励金0.04万元。
公用经费84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08万元、差旅费31.5万元、培训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接待费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聘驾驶员工资及驾驶员差旅费全额纳入我局2018年当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9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45辆,中型客车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用于69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部门应急、抢险、处突等工作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9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6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我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