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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01 来源:龙山镇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职能简介: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主管部门提出2018年是教育质量提升年,我校的重点工作是加强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启动和完成新建教学楼修建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教育扶贫和精准扶贫工作。

四是继续抓好学生的日常行为养成教育。

五是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796.8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79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79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21万元,占92.89%;项目支出56.64万元,占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6.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8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4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6.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744.37万元增加52.4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长及学生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43.62万元,占8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7万元,占10.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5万元,占4.37%;住房保障支出34.51万元,占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586.9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5.6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调整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3.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困难补助。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4.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4.5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0.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学校之间的交流、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6.8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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