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领导县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
2、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申报或审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
3、负责审批县直各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撤销和换届,负责做好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评先、评优及表彰工作。
4、承担县“双联”办、县驻村帮扶办、县“七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办日常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党建责任,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2、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3、开展全县驻村干部培训。
4、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七一”建党99周年庆祝活动,走访慰问机关困难党员。
5、统筹协调和督促县级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双联”、“走基层”、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力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直机关工委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县“双联”办,县干部驻村帮扶协调小组办公室、县“七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县直机关工委。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机关工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22.5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12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支出预算12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4万元,占83%;项目支出20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为了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1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0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4.52万元,占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公务车改革,单位不在保留公务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工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机关工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国资局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