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职能简介
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以及相关学历教育和社会服务。
(二)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校园校风、学风、教风建设。
二是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大力推进课题研究,促进校本教研,加强教育改革深化课堂教学,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0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4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4万元。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560.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56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56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0.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0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4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0.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5.54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47.69万元,占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6万元,占1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2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25.44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408.9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调整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0.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6.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5.4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5.32万元、津贴补贴25.1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5.12万元、绩效工资124.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9万元、住房公积金25.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7万元。
公用经费5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68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费3.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2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3.2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劳务费3.50万元、工会经费2.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增长50%。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学校之间的交流、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0.0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国资局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