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优先领域和发展重点;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性技术攻关。
3、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5、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学校编制管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6、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着力改革创新,办活力教育。一要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二要健全用人机制。三要改革财务管理机制。四要优化项目安排办法。五要创新党建学习形式。
2、着力质量提升,办优质教育。县教科局要始终把教育质量作为评价学校、评价校长、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普通高中要“稳”,就是要稳住,不能滑坡。职业教育要“创”,创特色,增强吸引力。义务教育要“冲”,冲到全市前列。学前教育要“提”,提高保教质量。特殊教育要“保”,保障读书的权利。民办教育要“放”,开放办学。
3、着力错位发展,办特色教育。一要调整学校布局。二要对县域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定位归队,引导高中学校分类、特色、互补、错位发展。三要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快特色创建,因地制宜,优化办学理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一校一品,百家齐放”的教育格局。
4、着力民生保障,办公平教育。其一,扶贫工作要实。其二,教育资助要准。其三,均衡创建要优。其四,项目建设要快。
5、着力安全稳定,办平安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要求,确保学校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切实提高舆情应对的时效性、有效性,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形成正面舆论场,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教育系统未实行部门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教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7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3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县教科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76.7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教科局2018年收入预算67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7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教科局2018年支出预算67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0万元,占26.56%;项目支出497.00万元,占73.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教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7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3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教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7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740.04万元。主要是2017年年初下达预算,把高职中免学费和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障经费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经费10594.45万元全部下达到教科局机关,今年仅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障经费3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34.96万元,占93.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万元,占3.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9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占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9.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111.0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管理、项目管理、安全管理、核算管理、课程改革方面的工作经费和远程教育网络维护费用以及庆祝教师节、“六一”儿童节活动经费、教育系统工会经费、2016年至2017年12月工资调整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普通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386万元,主要是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教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09万元、津贴补贴50.58万元、奖金4.8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3.23万元、绩效工资2.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67万元、住房公积金8.2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2.15万元,奖励金0.04万元。
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教科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长4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造和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等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需增加。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教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教科局直属事业单位未实行部门预算,机关经费不含直属事业单位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教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教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教科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7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国资局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