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承担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奥运争光计划》,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和少年儿童业余训练,提高运动竞技水平,发现、培养、输送体育竞技人才;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农村、机关、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组织承办群众性体育比赛等主要职能。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体育馆的管理工作。
二是抓好抓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配合县教科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大力推行校园足球等项目;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举办春季、秋季运动会。
三是抓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科学规范搞好国民体质监测,全年完成3000人以上国民体质监测,积极推动运动处方普及工作,指导人民群众科学锻炼。
四是抓好全民健身工作:保证足额的免费开放时间,全年免费开放完成350天以上;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健身知识讲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59.9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5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5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7万元,占87%;项目支出7.62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9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主要是2018年引进人才生活补助未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78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75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47.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单位业余训练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无公务用车。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属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9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国资局填列)
相关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