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老干部局职能简介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对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老干部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协调并监督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及时向县委汇报老干部的各种意见、建议,确保老干部队伍政治稳定;经常走访、看望、座谈、慰问、服务于老干部;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完成县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创先争优”,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绩效量化考核,建设服务标准化、运行规范化机关。四是搭建好作用发挥平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老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深入开展。五是全面落实好“两项待遇”,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六是扎实做好联系帮扶村、失独家庭及城镇居民脱贫帮扶工作。七是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拓宽老干部活动空间,丰富老干部文体活动。争取资金,配齐老干部新活动中心设施设备,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老干部局属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73.4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收入预算17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支出预算17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5万元,占83.32%;项目支出28.94万元,占16.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49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4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33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遗孀生活补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1万元,占93.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3万元,占3.53%;住房保障支出5.44万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健康休养活动经费、老干部慰问经费、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减少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用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老干部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委老干部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委老干部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县委老干部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县委老干部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委老干部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委老干部局机关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