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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05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简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5、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6、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案、措施和办法,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稳妥的查处邪教组织的有关案件。统筹协调全县国家安全工作。

7、管理政法系统正股职干部,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究加强本地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9、组织、指导策划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判政法维稳舆情信息。

10、及时向县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法学会机关、政法宣传指导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332.2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33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2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33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2.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7.5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政法三级网络运行维护、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建设和铁路护路队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10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9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74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股(项):2018年预算数为6.11万元,主要用于: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退休人员(单位)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5.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同比下降60%。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2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股(项):指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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