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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05 来源:苍溪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或拟定有关制度,制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管县属国有企业。

3.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县域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除县委直接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进行任免、委派和考核,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负责承担县属行政事业及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资产调配、资产评估、抵押担保、产权交易、报废报损等事项的核准备案、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7.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抵押运行机制,指导县属国有企业为我县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融资、筹资、投资和建设。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负责国有公司项目投资招引工作,招引有实力国有公司投资建设苍溪项目。

2.理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完成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移交划转工作,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做强做大县属国有企业。

3.加快项目投资建设,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所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嘉陵江河道综合整治、西城区棚户区改造、肖家坝大桥及韩家山隧道、土地整理、梨仙湖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及县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国资局属县政府特设机构,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国资局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项目投融资股、党委办、监事会、内审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国资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160.4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6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6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1万元,占71%;项目支出47.28万元,占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4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6.58万元。主要是减少2016年度资产清查中介机构审计服务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万元,占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5.10万元,占84%;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7.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7.2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国有公司招引、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国资局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32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保障项目建设、企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国资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国资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国资局无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国资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2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国资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国资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国资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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