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人事人才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
2. 负责人事代理业务。代理人才招聘、专业技术职务(称)申报、评审和各类人员的素质及能力测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关系代理,认定流动人员身份、办理工龄计算、记载档案工资。
3. 负责进入人才市场各类毕业生的接待、登记,办理就业、转正定级手续和管理其人事档案,并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等相关就业创业服务。
4. 为各类人才求职登记、政策咨询、推荐就业等提供服务,开展职业介绍。
5.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工作。
6.负责新进事业干部岗前培训工作。
(二)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三是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120人;四是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是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单位,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77.6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7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7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1万元,占72%;项目支出22.12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6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7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5万元,占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64.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主要保障我中心公务活动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人才交流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实施档案管理、新进事业干部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人才交流中心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