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职能简介
1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改革深化课堂教学。二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三是创建读书、写字教学示范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独立核算机构,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6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8万元。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361.6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36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36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6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6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37万元。主要是工资及公务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86.65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9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6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6.38万元,占5%(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按单位支出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例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8.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4.97万元、津贴补贴17.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6万元,绩效工资82.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99万元、住房公积金16.38万元。
公用经费2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万元、印刷费3.7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国资局填列)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