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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06 来源:漓江镇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实施初中教育教学及相关社会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实行统一的学校行政、教育教学管理。

3.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着力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养建。

2、着力教学常规,向管理要质量。

3、着力教学改革,培育优质教育。

4、着力艺体教育,打造教育新名片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探索留守儿童的管理模式。

5、着力德育常规管理,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6、着力改扩建工程。

7、加强校园文化的标准化建设。

8、加强师生生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师生满意。

9、注重安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

10、丰富教师文化生活,提升教师的文化素养。

11、落实好各项教育扶贫政策,完成好教育扶贫工作。

12、抓好群团组织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学校现有8个教学班,在编事业人员26人,退休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漓江初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漓江初中2018年收支总预算323.0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32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32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07万元,占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3.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0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5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3.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调到外县2人,相应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57.19万元,占79.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6万元,占1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5万元,占4.5%;住房保障支出14.67万元,占4.5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02万元、津贴补贴91.2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66万元、医疗保险14.55万元、住房公积金14.67万元。

公用经费2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4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3.20万元、电费2.95万元、邮电费1.20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2.78万元、维修(护)费2.10万元、培训费4.50万元、专用材料1.00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接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1.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漓江中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漓江中学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漓江中学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国资局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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