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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06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就业局职能简介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动态信息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建立健全“一库九帐”和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入库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体系,夯实就业服务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藏区“9+3”学生等特殊群体就业援助活动。

(二)就业局2018年重点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们更要关注就业创业,把就业创业作为增加居民收入的根本途径,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是组织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二是大力推进就业扶贫。

三是帮助重点群体就业。

四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是加强就业创业培训。

六是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七是做好基础性综合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苍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就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9.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农林水支出729万元。县就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019.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就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301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9.2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就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301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2万元,占6%;项目支出2837万元,占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就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19.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9.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就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9.2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就业补助资金与去年同比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7万元,占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占0.2%;农林水事务支出729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39.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监管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2194万元,主要用于: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再就业监管工作经费等支出。

3.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2018年预算数为729万元,主要用于:对创业担保贷款实体财政贴息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就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由于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就业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就业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就业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至2017年底,县就业局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就业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2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就业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苍溪县就业局机关开展全县就业创业服务的各项补贴等项目支出。

4.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苍溪县就业局对创业担保贷款实体财政贴息补助等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就业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就业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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