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各类资助发放与营养餐资金发放工作,落实县教科局行业扶贫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助学贷款工作,落实我县教育救助基金的管理与发放。
(二)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细则。
2.负责全县教育扶贫管理工作。做好全县教育行业扶贫的管理指导、政策宣传、数据统计、信息收集和上报,以及年度专项考核工作。
3.负责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建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台账,实现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到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负责学生资助信息、数据等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做好生源地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以及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在现有资助政策基础上对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开展扶贫救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导致辍学。
6.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核拨和核算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8.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结对帮扶村长梁村今年“村退出、户脱贫”工作顺利完成。
9.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10.负责做好其他学生资助及教育扶贫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部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6.5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我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3396.5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339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6.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339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5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96.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6.5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37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6.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796.72减少400.2万元,主要是全县资助学生减少和建档学生毕业(参加工作)也相应减少,以至于资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379万元,占99.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万元,占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3.95万元,占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7.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88.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学前、高中、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职业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4.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职业教育的学生资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85万元、津贴补贴0.6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8万元、绩效工资17.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7万元、医疗费3.7万元、住房公积金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
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专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项目支出3323.39万元。其中:营养餐经费1994万元,中职教育24万元,高等教育179万元,义教建档非住校生补助330万元,义教作业本减免76万元,义教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329万元,高中教育251万元,学前教育129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11.39万元,主要是教育行业扶贫及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2万元。其中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994万元,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合学校做好宣传工作,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121所(含教学点)学校、3.7万余名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膳食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各学段资助、补助资金1318万元,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落实、兑现好学生资助政策,降低贫困家庭学生辍学率,减轻贫困家庭经济支出,助力贫困家庭脱贫,为贫困儿童就读提供保障。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提高。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