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二)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农业、水利、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定期召开气象应急联络员会议,推动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二是增强气象服务有效供给,继续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三是推进气象法治建设,落实县一体化政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信用共享交换平台的配置使用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氛围,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是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42.3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4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万元,占41%;项目支出25.07万元,占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33万元。主要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万元,占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8.54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0.86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8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气象事务(05款)气象事业机构(04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气象事务(05款)其他气象事务(99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7万元,主要用于: 加密自动气象站运行维护费、防灾减灾专项经费、 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调整工资、“真人版”气象播报制作经费、乡镇气象站设备维修经费。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8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