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详情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09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监督实施四川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本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拟定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依法规范和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9、负责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负责拟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负责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全县卫生计生对外交流合作、援助项目的实施及卫生援外工作。

15、负责指导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全县中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促进中医药以及保护全县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知识普及。

16、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负责承担卫生计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有关县级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卫计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全面落实计生目标责任管理指标,持续提升整体创建水平,推动我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为建设美丽幸福苍溪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健康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健康苍溪”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在试点开展健康家庭、健康村创建的基础上,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细胞”创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优化健康服务管理,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有力有序推进健康苍溪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扎实搞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精准实施分类施治和医疗救助,让贫困群众应享尽享健康扶贫政策,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健康,早日脱贫奔康,有效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三是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卫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继续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等级创建和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四是有序促进卫计业务发展。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认真开展四川省第三轮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和“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工作,继续改善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妇幼健康服务和生育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五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信息化。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影像、心电、检验3个区域诊断中心规范运行,升级微信预约挂号系统,开通移动分级诊疗云平台,倾力打造全省一流的医疗信息化应用示范县,力争建成国家级医疗应用信息化示范县,让互联网+医疗信息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县计生协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卫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8.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7万元。卫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338.7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卫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433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8.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卫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433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05万元,占13%;项目支出3774.7万元,占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卫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38.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8.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卫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8.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和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卫生计生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5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1.53万元,占98%、住房保障支出21.27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4.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3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奖扶家庭奖励扶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村卫生室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医改、项目、信访维稳、安全等经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48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奖扶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扶助等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2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奖扶家庭奖励扶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卫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卫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卫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卫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卫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卫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8.7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村卫生室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医改、项目、信访维稳、安全等经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主要用于:计生奖扶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扶助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卫计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计生奖扶家庭奖励扶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