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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镇2017年财政决算等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18-12-12 来源: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3月至5月,苍溪县审计局对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决算反映2017年收入123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0.48万元,其他资金88.8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396万元;支出1174.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漓江镇人民政府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年度内的财政收支状况,其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结果较为有效。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漓江镇清滩村道路硬化工程随意增加投资且竣工决算工程量与现场实施内容不符;

(二)清滩村等5个村在进行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时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三)政府机关账2016年支采购空调等59500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套取扶贫慰问资金20000元用于凤峨村猕猴桃园区架杆款。

(五)寺基村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3.2万元;

(六)敬老院虚报集中供养五保人员,多领取补助资金3.79万元;

(七)敬老院编造虚假散居五保户零花钱发放表,骗取资金1.07万元。

(八)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其中:账务核算错误31.4万元、投资收益7700元未计入产业基金专账。

(九)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老林村村财账2017年支拆迁户东河大桥赔偿款309750元,由组干部吕刚新开银行卡专户管理赔偿资金,截止审计之日,该组实际支付拆迁户赔偿款189705.08元,结余120044.92元保管在吕刚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漓江镇清滩村道路硬化工程随意增加工程量且竣工决算工程量与现场实施内容不符,已移送漓江镇纪委处理。对清滩村等5个村在进行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时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已移送漓江镇纪委处理。对政府机关账采购空调未集中采购,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套取扶贫慰问资金,要求追回财政资金上缴国库。对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要求追回财政资金,相关人员移送漓江镇纪委处理;对敬老院虚报集中供养五保人员多领取补助资金,要求收回资金上缴财政。对敬老院编造虚假散居五保户零花钱发放表骗取资金,要求追回财政资金,相关人员移送漓江镇纪委处理;对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要求调整账务,加强管理。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老林村村财账管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漓江镇人民政府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资金用途及时安排支出,加强对镇、村财务的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漓江镇积极组织整改。移送纪委的,中共漓江镇纪委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重新对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已追回被套取的财政资金,调整了相关账务,已加强对镇、村财务的管理。具体整改结果由漓江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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