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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县志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1-25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地方志工作职能简介

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县志办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县志办2018年重点工作

1.出版发行《苍溪县志》(1991-2005)、《“5.12”汶川特大地震苍溪抗震救灾志》和综合年鉴(2016);2.继续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2017)和地情资料《苍溪境外人才全书》;3.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6.帮扶精准扶贫联系村继续巩固提升脱贫奔康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志办成立于1983年7月,是县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在职6人,领导1正1副,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志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85.7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志办2018年收入预算8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志办2018年支出预算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72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70.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志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主要是职工退休1人,人员经费预算减少3.25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减少0.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预算减少2.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70.70万元,占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万元,占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1.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款)一般行政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43万元,主要用于追加县志办职工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工资调整指标;项目支出(款)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主要用于县志、抗震救灾志、年鉴及境外人才全书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29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89万元、津贴补贴21.16万元、奖金1.90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2.38万元、住房公积金3.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3万元。

公用经费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主要包括县志(续志)编纂经费1.00万元,地震志编纂经费1.00万元,年鉴编修经费8.00万元,境外人才名录编纂经费4.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因此没有产生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志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志办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因此没有产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志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志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志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7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相关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苍溪县县志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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