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图书馆职能简介
1.苍溪县图书馆是县人民政府兴办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2.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 传递科学情报、提供文化娱乐。
3.担负着为全县人民提供书报刊阅览外借、信息资料查询、电子阅览、文献收藏等公益服务职责,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实施总分馆制,实现全县范围内的公共图书馆资源的免费开放服务和身份证通借通还服务。
二是倡导全民阅读,组织开展好全县“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宣传、梨乡文献展等形式多样的大型活动。
三是搞好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
四是抓好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数字化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图书馆属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图书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收支总预算77.3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收入预算7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支出预算7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7万元,占96.8%;项目支出2.5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3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4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工资增加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52万元,占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万元,占10.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万元,占4.26%;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占4.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8年预算数为8.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8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流动服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流动服务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单位现有流动服务车车2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流动服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2辆流动服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图书馆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图书馆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苍溪县图书馆共有车辆2辆,2辆都是流动图书车.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苍溪县图书馆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图书馆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流动服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流动服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