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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1-25 来源:云峰镇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职能简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初中教育,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2.教书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抓好德育教育,培养合格的中学生。

3.对现有教学资源积极探讨利用,提高教学资源使用效率,优化课堂结构。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主动做好社会工作。

(二)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夯实教学过程,让教育质量上台阶。二是积极深化学校“全员乒乓”特色教育,让学生有发展。三是加强教育扶贫工作,让帮扶见成效。四是高质量完成学校房屋治漏项目,让学校有保障。五是积极创新实践活动,让师生有收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315.7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31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7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31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0万元,占89.7%;项目支出32.48万元,占1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5.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7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4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8.77万元。主要是学校人员调出和退休,致使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48.61万元,占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6万元,占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9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14.82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48.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7.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5.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65万元、津贴补贴14.26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0.47万元、绩效工资7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06万元、住房公积金14.82万元。

公用经费1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0.25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8万元。

项目经费32.48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预算调整人员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7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
               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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