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粮食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2.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含武警)、城镇居民、灾区、缺粮贫困地区、退耕还林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3.制定粮食定购、销售限价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4.履行我县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业务管理。
(二)粮食局2018年重点工作
1.完成3个中心粮管所粮食仓库智能库建设项目。
2.完成放心粮油工程投资200万元。
3.完成粮油质量检测建设项目。
4.完成1万吨收纳仓建设项目。
5.完成政策性粮油收购及保障供应。
6.规范行权运行,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执法案件办结率达100%。
7.粮办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市县目标任务。
8.规范专合组织10家,完成放心粮油订单种植面积40万亩。
9.争取中国好粮油项目,大力提升我县粮油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10.完成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11.国有独资、控股粮食企业、民营粮食企业完成市县利税目标任务。
12.辖区内粮油企业(经营户)粮油统一质检面达到80%以上;网上粮油交易(备案)面达80%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粮食局是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7人,6个公务员,1个工勤。现实有公务人员7人,2个工勤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4.99万元。县粮食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4.69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粮食局2018年收入预算14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粮食局2018年支出预算1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6万元,占80.63%;项目支出28.03万元,占19.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4.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80.72万元。主要是今年减少安排其他粮油事务支出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2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万元,占9.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万元,占7.67%;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占3.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4.99万元,占79.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6.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粮食产业发展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粮食局固定资产总计479.1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449.84万元,通用设备16.5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2.7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粮食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我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我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我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1收支总表
表1.2收入总表
表1.3支出总表
表1.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1.5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表1.6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
表1.7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1.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1.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2.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