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城郊中学校职能简介
实施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搞好党建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建设好“省级示范高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推进文化广场、办公用房打造及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实现“魅力郊中、生命乐园”的办学愿景。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搞好教师培训,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五是开拓“实践德育”多元路径,着力“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做实“塑魂”工程。六是完善课程体系,落实“选课走班”,深入推进“136自·信”课堂建设,加强高初中毕业班工作,做实“启智”工程。七是加强教育科研探索和课题研究,完善教科研一体化运行体系,做实“领航”工程。八是开展以少年军校为载体的国防教育,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九是开展多彩的师生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加大艺体教育育人线,实现多元育人途径。十是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把我校打造成川北靓丽的教育名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属一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事业人员271人,退休教职工65人,遗属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城郊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9.16万元、事业收入50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9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46万元。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3602.1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360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9.16万元,占86%;事业收入503万元,占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360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78万元,占80%;项目支出734.38万元,占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02.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9.1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9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9.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74.0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394.13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65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92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57.46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162.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34.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校舍维修及维护费、聘请保安宿管等人员工资及保险、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师培训费、调整工资、学生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3.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5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7.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6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相比预算有所增长。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城郊中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城郊中学校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7.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