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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2-20 来源:陵江镇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职能简介

1.实施特殊教育、小学教育教学及相关社会服务。

2.实行统一的学校行政、教育教学管理。

3.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1、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充实教师队伍,逐步实现学科配套。

3、继续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探索留守儿童的管理模式。

4、加强校本教研,通过专家影响、名师引领、课堂竞级等活动提高年青教师的业务水平。

5、抓好学校课题的研究、结题工作和教研组、教师个人的课题申报与研究。

6、加强校园文化的标准化建设。

7、注重安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

8、丰富教师文化生活,提升教师的精气神。

9、落实好各项教育扶贫政策,完成好教育扶贫工作。

10、抓好群团组织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部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6.1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我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1386.1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138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6.1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138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94万元,占93.27%;项目支出93.23万元,占6.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6.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6.1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12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6.1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86.26万元。主要是1.增加在职教师29人,人员工资增加。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4万。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5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126.85万元,占8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68万元,占10.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7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58.27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3.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3.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2017年预算调整资金缺口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5.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8.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2.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5.73万元、绩效工资293.41万元、津补贴7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8万元、医疗费55.37万元、住房公积金58.27万元。

公用经费218.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增长100%。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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