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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02-27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4.车辆及驾驶人牌证管理;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6.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7.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事故预防

深化“两办”平台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县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我县2017年绩效考核体系。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创新为引领,以“预防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为目标,推出“‘4×3农村道路交管苍溪模式”。

2017年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41处,全部提出整改建议上报县政府,其中5处重大道路隐患被县人民政府纳入《2017年苍溪县挂牌督办重点隐患》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五小工程”(路口、减速带、凸透镜、警示标志、警示桩)隐患整治94处。

2、秩序整治

以“农村、城区”为主战场,狠抓“两客一危”、摩托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开展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9540起,其中酒驾492起、毒驾2起,无证驾驶1997起,其它重点交通违法15923起,办理拘留案件81起,醉驾刑事案件57起;查处“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行为27起,其中公路客运11起,旅游客运1起,危化品运输车15起。

在苍旺公路原太平收费站建设1个市级交通执法服务站,提升道路交通预防与处理效率;在辖区新建交通智能卡口2处、违停球机21处,有步骤、分重点地整治城区堵点、乱点和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采购8台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为全部警车安装北斗定位设备,提升道路交通执法规范性。

将全县13套卡口接入“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工作,全年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共发出预警4100次,其中有效预警1250次,成功拦截201辆次。

1、群众满意

2017年大队收到苍溪县第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查处和治理的建议”和第33号提案“关于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建议”,认真开展调研,保证反馈质量,确保提案能够快速办理、有效落实。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起,电话咨询5起,各类网上信访3次,县局转办1件,市长热线1件。

4、宣传教育

2017年开展“两客一危”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58场(次),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签定道路交通运输车辆驾驶人安全承诺书共1000余(份)。拓展交警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的宣传服务功能。

5、车服务

2017年车管所办理驾驶证申领业务10772笔,补证换证11373本,其它驾驶证业务4436笔;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10694笔,车辆年检业务27312笔,其它机动车业务12818笔。

2017年共9971名学驾群众通过互联网进行考试预约,累计完成个人、单位用户注册1215人,在网上自助办理业务3586次;12123短信平台功效明显,发送各类提示信息12万条。

二、部门概况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县公安局下属行政单位(以下简称“本部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64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0.70万元,占92%;其他收入123.95万元,占8%。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886.88万元,下降35%,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

2017年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42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10万元,占48%;项目支出1265.54万元,占52%;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458.02万元,增长23%,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96.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96.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38.83万元,减少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34.08万元,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0.32万元,增长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86.45万元,占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2万元,占1.5%;医疗卫生支出58.1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和道路交通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8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55万元,完成预算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52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3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出国(境)人员。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未增加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20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1辆、面包车2辆、皮卡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52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及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1.0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车次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县各项检查、考察、学习、交流、验收、考核、办案等公务活动的来人来客接待3.0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14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陪同人员、接待费用未及时结算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12.38万元,为2016年结余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83万元,比2016年增加22.2万元,增长1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4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管理所的建设,专用设备采购,网络租赁及安保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296.6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采用增量和固定预算方法,导致费用支出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可比性较差;二是资产信息化管理和资产报告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上有待进一步改进;四是财务人员数量及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目标绩效管理要求,科学合理设定相关指标,强化动态监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能力,提升满意度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5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5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1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8

信息公开(8分)

预算公开(3分)

3

决算公开(3分)

3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全面依法履行职责(10分)

10

完成各类目标任务(10分)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7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6

总分

87.1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人社部门拨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本部门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本部门车管业务技术用房的设施设备购置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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