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本单位职能简介
1.实施小学学历教育。
2.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3.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本单位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2018年教育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完成薄改项目。三是学校环境美化、净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本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81.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18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18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0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人员变动差异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1.88万元,占7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5万元,占11.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4万元,占5.49%;住房保障支出8.34万元,占4.6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2万元、津贴补贴9.2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9.94万元、绩效工资52.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5万元、生活补贴3.37万元、住房公积金8.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2万元。
公用经费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54万元、租赁费0.40万元、培训费1.51万元、接待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0.35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校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没有的就删除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校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