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2、根据上级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改革。
3、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和均衡发展等基础工作,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加强学校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初中“两免一补”、高中生免学费、贫困学生助学资助等政策,实施阳光收费,做好经费预决算,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行为,合理开支学校发展所需的各项经费,确保收支平衡和学校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公开。
5、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开齐开足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和健康教育。
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10、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3、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4、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
5、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创新德育形式,开展适合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7、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订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8、按照国家要求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9、增加学生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培养劳动观念,掌握初步劳动技能。
10、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11、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校本研修,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2、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3、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尊重包容的学校文化。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溺水、交通事故、不法分子入侵、校园暴力、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有计划地开展生命教育、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
14、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学校治理行为;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校务公开。
15、加强学校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经费预决算,合理开支学校发展所需的各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滥发奖金、工资、补贴以及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季度和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清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确保学校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只有本级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1177.3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117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30万元,占94.9%;事业收入60.00万元,占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117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3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7.3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30万元;事业收入60.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4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3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95万元。主要是2017年秋新分教师及教师工资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882.58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4万元,占11.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6万元,占4.71%;住房保障支出53.72万元,占3.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882.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8.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2.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7.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和大型的设备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严格执行“资金必为效,无效不通过”财金准则。在各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的采购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原则,采用上会、上报、招选过程,公开、公平涉及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文昌中学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文昌中学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